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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长方、联建、士兰微、聚飞……又一批上市公司中报业绩出炉

Source : 中国之光网 Lectures : 16200
  阳光照明上半年净利同比增22% LED光源成净利“王”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半年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半年度营业收入212639.01万元,同比增长11.92%,其中,LED产品收入17.40亿元,同比增长39.71%,收入占比82.78%,传统节能灯产品收入3.62亿元,同比减少42.74%,收入占比17.22%,营业收入变动原因主要系LED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72.19万元,同比增长22.0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报告对2016年上半年进行了回顾:
  
  1、加大创新投入,新品销售占比提高
  
  2016 年公司加大了对创新工作的投入,报告期内直接用于创新的投入接近 2000 万元,新申请专利受理 41 项,其中发明专利 10 项,使得公司新产品与发明专利产品的收入占比得到了提高,的开发团队熟悉成本创新和客户的成本竞争需求提升,为公司毛利率的提升作出了贡献。
  
  2、加大市场投入,保持全球市场均衡策略
  
  继前两年在美国达拉斯、澳大利亚设立公司之后,公司又投资设立德国公司、法国公司,国外市场新拓展了 60 多家客户,确保了公司在原有区域市场增长放缓的情况下,新开拓区域市场出现了快速增长,尤其在非洲和大洋洲等市场在报告期增长迅速。
  
  3、制造创新,优化成本控制,毛利率水平得到提升
  
  产能规模的扩大不是简单的人员数量的增加,随着公司加强人均产值提升的导向而有效推进,在多类产品和多种工艺环节都引进实施了自动化改造,对成熟的自动化方案进行适度的推广复制,从而加强了成本控制,为公司整体毛利率的提升作出了贡献。
  
  4、信息化管控策略实施
  
  集团重新明确了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制定了思路清晰、执行可行性强的总体方案,明确了通过信息化来改革和改造管理经营与流程的战略意义。信息化的实施对后续的子公司与孙公司管理模式、创新激励、统分管控等提供了准确、迅速的信息保障。
  
  联建光电中报净利增近六成 数字传播集团进一步完善
  
  8月22日晚间,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联建光电”或“公司”)发布201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96亿元,同比增长52.45%;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3亿元,同比增长43.62%。
  
  据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内生与外延并进稳步增长,随着公司以数字营销、数字户外和数字设备等为核心的“数字传播集团”雏形的形成,公司的营销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联建光电表示,公司现已成为由数字营销、数字户外、数字设备三轮驱动数字传播集团,可为客户提供涵盖品牌公关、互动活动、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数字显示设备等线上线下综合营销解决方案。报告期内,三大业务板块均取得了喜人的业绩增长。数字营销业务板块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483.28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74.48%;数字户外板块实现净利润4,028.67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87.21%;数字设备板块实现净利润6,029.29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4.68%。
  
  长方集团半年度净利同比增6.19% 内生LED与外延教育增长并重
  
  08月23日消息,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发布半年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半年度营业收入72748.63万元,同比增长19.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6.56万元,同比增长6.19%。
  
  报告期内,公司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增长并重。内生增长方面,公司继续推进LED领域的发展,在通用照明与移动照明领域继续深入开展LED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外延增长方面,积极向教育产业延伸拓展,为公司业绩寻找新的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在市场竞争加剧和照明应用市场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在巩固在封装市场的竞争地位的同时积极延伸产业链、加快资源整合,力争实现业务形态的丰富和上下游产业链的优化。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报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及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的中文名称由“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enzhen ChangFang Light Emitting Diode Lighting Co.,LTD.”变更为“SHENZHEN CHANGFANG GROUP Co., LTD.”,证券简称由“长方照明”变更为“长方集团”,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公司拟与易德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并购基金,基金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亿元;易德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亿元,作为劣后资金;其余资金根据需求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作为优先级资金。目前,该并购基金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士兰微半年报净利降61.88%
  
  士兰微8月22日晚间披露2016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6亿元,同比增长12.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5.85万元,同比下降61.88%;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2016年上半年,公司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6.74%和13.62%。驱动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产品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AC-DC驱动电路、LED照明驱动电路、IGBT、超结MOSFET、IPM(智能功率模块)、PIM(大功率模块)、MEMS传感器等新产品的持续成长。
  
  2016年上半年,公司子公司士兰集成公司产出芯片96.45万片,比去年同期增加6.24%。通过加大技改投入,士兰集成进一步扩充了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芯片的产能。目前,士兰集成芯片产量已提高至18-19万片/月。2016年上半年,公司子公司成都士兰公司模块车间的封装产能得到进一步扩充。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公告称,2016年上半年,公司发光二极管产品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43%,减少幅度已明显收敛。随着近期高密度LED彩屏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已加大发光二极管芯片制造能力的投入,预计发光二极管产品的营业收入将在下半年恢复成长。
  
  2016年上半年,凭借高品质的市场口碑,公司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在彩屏像素管的芯片市场持续拓展客户,芯片产量和销量逐月上升,经济效益已有所改善。随着产能的持续释放,预计下半年士兰明芯的经济效益将得到进一步改。
  
  聚飞光电半年报增收不增利 LED产品毛利跌破10%
  
  8月20日,聚飞光电发布2016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496.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32%;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941.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74.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4%。
  
  据公告显示,除了产品销量增加外,聚飞光电营收增长的另一原因是合并了香港子公司报表;而净利润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是LED产品毛利率的下降。聚飞光电LED照明产品毛利率到2016年上半年已经跌破10%,仅为9.4%。
  
  主营业务构成
  
  据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背光LED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在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随着智能手机终端市场竞争加剧,手机模组供应链开始向国内转 移,作为国内LED背光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通过技术持续创新,精益管理、持续改进等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巩固了背光LED领域的龙头地位,提升了 全球市场占有率。
  
  随着液晶电视产品向大屏化、高清化方向发展,大尺寸背光市场空间也将进一步扩大。作为国内背光LED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紧紧抓住LED液晶电视大尺寸背光模组国产化比例不断提升的发展机遇,扩大公司产品市场空间,提升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报告期内,小间距显示屏LED实现量产并销售,市场需求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公司坚持创建高端品牌,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小间距显示屏解决方案,产品应用在室内大屏幕显示、商务会议与教育领域、影院及放映厅等。小间距显示屏作为公司的战略性新业务,产品以高可靠性、超低上机失效率获得客户和市场的高度认可,行业内多家大客户已批量使用,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蓝鼎国际中期亏损5.26亿 或缩或售照明业务
  
  蓝鼎国际(00582-HK)公告,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亏损5.26亿元(2015年度同期蚀1.43亿元),每股亏损2.56仙,不派中期息。收益4.45亿元,按年上升3.07倍。
  
  业绩中提到,济州项目R区住宿设施之建筑工程计划于2017年初竣工,第二阶段预售预期于2016年第四季度推出。实际竣工日期及预售进展取决于工程进度、市场环境及其他因素,并将会受该等因素影响。
  
  公司预期,LED照明行业之市场趋势将持续欠佳,故公司一直将其营运多元化发展至不同业务,公司正集中资源及精力于综合度假村发展及博彩业务。鉴于LED照明行业衰退,公司将密切留意市场形势,并为改善照明业务之表现而调整定价策略,又或考虑缩减或出售照明业务。为支持集团之其他发展及╱或投资,一旦出现合适集资机会,公司不排除公司将进行债务及╱或进行股集资活动之可能性,且本公司将就此遵守上市规则(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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