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rück zu Nachrichten

关于组织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照明电器类)推荐工作的通知

Quelle: 未知 Aufrufe: 30443
中国照协[2017] 65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6]40号)中“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组织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第三批)》。 依据推荐产品范围要求,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将针对照明电器类的LED吸顶灯、LED平板灯、LED筒灯三类产品进行推荐,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类别设置
升级消费品:主要是指性能优良、质量稳定可靠、可引领消费趋势的高端消费品。
创新消费品:主要是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设计新颖,具有独特功能或使用价值的消费品。
二、基本条件
(一)产品的制造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产品的制造装备、技术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使用应能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三)产品须符合《升级或创新消费品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产品在节能环保、舒适耐用、营养健康、安全益智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保持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同一企业(包括跨区域企业集团)可申报升级或创新消费品同一品类产品各1-2个。
(二)优先推荐按国际先进标准生产、产量高、在国际或国内市场同品销量居前列的产品。
(四)意向申报单位于2017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中国照协。
(五)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门户网站(www.cnlic.org.cn)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茂林 邮箱:dengml@cali-light.com
电话:010-65278654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251室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 升级或创新消费品要素条件

附件2 《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三批)》推荐书(升级消费品)
附件3 《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三批)》推荐书(创新消费品)

Urheberrechtshinweis

Artikel von China Light sind urheberrechtlich geschützt. Bitte geben Sie bei Nachdruck die Quelle an.

Nachdrucke bedeuten nicht, dass China Light die Ansichten unterstützt.

Bei Urheberrechts- oder Inhaltsfragen rufen Sie bitte 0510-85188298 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