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6月6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吴峰先生,财务总监张瑛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张瑛强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人员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工作。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空缺的补选。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峰先生、张瑛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