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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中级设计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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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我国照明科技事业得到迅猛的发展。对于室内外光环境的设计,已不仅满足于其空间的功能性质,而且越来越讲究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达到与光环境的和谐统一。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要求,培养对室内外光环境进行综合设计的人才,提高照明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照明设计师的从业资格,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中国照明学会决定于2011年8月29日在广州举办第十期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照明学会


  指导机构:中国照明学会教育与培训工作委员会


  承办机构:中国照明网


  一、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设计类、电气类)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


  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光源与照明、城市规划、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二)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1)参加过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的单体建筑照明工程设计;


  2)参加过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公园、广场(不含其他建设类费用)照明工程设计。


  注:报名时需提交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金额)及单位出示的相关证明(请注明本人在项目中所起的作用——主持、参与、管理)。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方式,授课学时为250学时。培训将聘请有关高等院校的教授,设计、研究部门的高级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内容包括:照明基础知识;照明设计方案制定及资料收集;照明设计原理及方法;照明设计施工技术与验收规范;照明设计项目管理与培训等。


  三、鉴定方式


  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需通过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三种方式进行鉴定。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综合评审采用答辩方式。考试、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四、证书颁发


  学员学习期满,颁发中国照明学会照明设计师培训证书。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五、人数及培训费


  本期培训班名额为60人(额满为止),培训费为人民币7000元/人。(其中包括报名费、教材费、讲课费、管理费、考试费和证书制作费、参观工厂费、毕业实践费等。)


  六、报名时间:2011年6月2日至8月25日(以邮戳日期为限)


  七、报名办法


  方式1:在中国照明网上进行在线登记报名;


  方式2:将报名表填写后Email至:service@lightingchina.com.cn


  方式3:将报名表填写后传真至:020-85548112。


  以上三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进行初报名后,报名人须在8月2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到中国照明网。


  材料包括:1、照明设计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4、所参加项目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六份);


  5、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6、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业绩证明原件。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中路24号中国照明网 张新英 收???


  邮编:510665,联系电话:020-85530605


  八、录取事宜


  经审查合格,接到录取通知书后:


  1.请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名:广东河东计算机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行广州科技园支行


  账 号:120903982710802


  2.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五张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


  3.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85530605 传真:020-85548112


  邮箱:service@lightingchina.com.cn QQ:460578560


  九、培训、考试时间: 2011年8月29日—9月30日


  十、培训地点:广州 华南农业大学 竹园宾馆 负一楼多功能会议厅(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十一 、备注:申报各级照明设计师,都需满足相应的申报条件才有资格参加考试。各培训点在收到申报人员的资料后需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学会教育与培训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可以参加培训并考试。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先参加培训,符合申报条件后,即可直接参加考试,不必再接受培训。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按规定完成培训后,都将获得由中国照明学会颁发的《照明设计师培训证书》。


  详情请登录:<http://www.lightingchina.com/focus/11designer/index.html>


  中国照明学会
  中国照明网
  201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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